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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失能者聘僱外勞的巴氏量表到宅評估申請,將統一由各縣市長照中心自7月1日起採單一窗口受理。到宅鑑定須支付出診訪視費1700到2000元、評估鑑定費700到1000元及交通費。

 

衛生署26日指出,各縣市設有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為單一窗口,受理民眾申請聘僱外勞後,將會聯繫社工、200多家的醫院派員提供到宅評估鑑定作業,讓有需要的民眾不再需抬著臥床失能家人奔波上醫院接受鑑定。

 

到宅評估鑑定作業的收費標準包括:出診訪視費(含醫師及醫事人員各1名)為1700到2000元、評估鑑定費700到1000元,交通費則由各縣市依當地區域狀況自訂並公布。衛生署提醒民眾,申請聘僱外勞時,應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由專科醫師開立詳述病況的診斷證明書、或專科醫師開立與前項標準相關的就診及入出院摘要等。申請條件為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等。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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