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外勞逃跑問題,勞委會19日下午舉行外勞政策諮詢小組會議,多項重大外勞政策可望定調,包括外勞來台工作期限從9年延長到12年;另外外勞將可與本勞一樣,全面自由轉換雇主。勞委會表示,未來將採漸進方式,逐步全面取消外勞在台工作年限;至於是否取消外勞3年出境再入境規定,考慮人道因素,暫時不會取消。

找到新雇主才能提解約

一旦外勞全面自由轉換雇主,勞委會將研擬多項配套措施,包括若開放外勞單方解約,外勞必須先透過轉換平台找到新雇主才能提出解約要求,並給雇主1個月「預告期」;雇主部分,勞委會也會修法保留雇主配額,讓雇主不致因外勞解約而被取消配額。勞委會表示,由於已有立委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延長外勞工作年限到12年,主委王如玄也曾在立院表態支持修法,為爭取時效,勞委會不會再提修法版本,將採支持立委修法做法,若立院審查順利,不排除最快後年起就能實施。

國道六號工安意外事件,凸顯逃逸外勞問題的嚴重性,勞委會之前曾提出多項外勞政策調整方案,二度邀請內政部、外交部、外勞來源國、學者、勞團、仲介同業公會、仲介協會及人權團體聽取意見,彙整各方意見後,19日提報外勞政策諮詢小組,做最後政策決定。據了解,19日討論重要政策有二,包括延長外勞在台工作期限,以及全面自由轉換雇主。

將逐步取消工作年限 

勞委會表示,對雇主而言,延長工作期限可以提高外勞工作穩定度,對外勞而言,比較長的工作年限,則可以使回鍋工作機率變高,外勞逃跑意願將會降低,因此之前的會議中,與會也取得共識應予取消,但認為應採漸進式,也就是先放寬到12年,再逐步取消。

至於外勞轉換雇主,目前只要勞資合意、雇主不當對待,都可轉換雇主,但禁止外勞單方要求轉換雇主,經此次事件後,各界也取得一定共識,因此19日會議也可望進一步鬆綁,讓外勞可單方解約,如此一來,外勞轉職權益就與本勞相同,並減少外勞因為無法換雇主逃跑誘因。

另外,19日也討論立委建議,放寬養護機構外勞逃跑後,可比照家庭監護工逃跑後,若半年內未尋獲,可以重新遞補外勞。但勞委會表示,養護機構內多半有本勞與外勞監護工,與家庭類監護工只有一人不同,一旦放寬,養護機構就不必負責,因此暫時不考慮放寬。 

 

資料來源: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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