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勞委會新聞消息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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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知名藝人在談話節目中,公然宣稱並談論外勞趣聞,甚或有對外勞歧視性言論,對社會構成不良示範,北市勞工局經實地走訪知名補教老師徐薇住處了解使用看護工情形,經充分審酌本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並了解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完成雇主與外勞等相關人之訪談筆錄,確定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項第3款規定開罰新臺幣(下同)3萬元整,並限期改善。爾後,將錄案加強抽查。如有再犯,將函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第3款規定廢止外勞之招募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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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近日媒體再度報導藝人僱用外籍看護工卻指派從事幫傭工作,涉及違反就業服務法事件,勞委會表示,藝人身為公眾人物,相關行為具有社會示範作用,所涉違反就業服務法事件,將誤導社會大眾,勞委會鼓勵民眾如發現有藝人涉嫌違法使用或僱用外籍看護工,可提供違法事證向本會檢舉,如查有違法,將發給檢舉獎勵金,並對違法藝人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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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藝人僱用外籍看護工涉及違法事件,勞委會表示,台北市政府已會同移民署專勤隊聯合查訪有無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未來並將針對違常申請外籍看護工之案件,透過跨部會合作以建立違常案件查報機制。另對於外籍看護工之申請評估機制,勞委會定於99年5月31日邀集社福團體、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召開會議,就外界關注的議題做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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